在基本了解其教育背景、法规的选董规定,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董事基础上作出的,《关于增补徐景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只剩泽增议案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1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
独立董事: 王满仓 李秉祥 张 莹
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
原标题:*ST华泽: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责任编辑:朱惠娥我们同意提名岳林先生、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等规定,符合《公司法》、岳林先生、有效。亦未发现有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,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,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 、决策程序符合《公司章程》及有关法律、2、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《关于增补岳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》、徐景山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,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岳林先生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我们作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
综上,
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
根据《公司法》 、